一、仲裁员申请流程:
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 《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;

2、申请担任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应当填写仲裁员信息登记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,通过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廊仲(廊仲邮箱及邮寄地址在仲裁员信息登记表内);

3、秘书处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;

4、初审通过后,报委员会会议讨论;

5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式聘任为仲裁员;

6、列入仲裁员名册,对外公布并颁发聘书。

二、仲裁员申请条件:

具体见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

三、仲裁员申请表(请点击下载):

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

Application Form for LAC arbitrator (English ver. )